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要求》,市工商局于从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一阶段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突出重点,对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专卖店、各类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1500人次,车辆150余台次,检查各类商场、商店、超市、专卖店、农贸市场共1580个,查处各类侵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5件。北京中视博大集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奥组委许可,擅自在淮南市图书馆租房销售带有2008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的“火炬金银砖”以及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纪念品,被田家庵区工商分局罚款5000元;田家庵区工商分局曹庵工商所对“三和一”饭店未经许可,擅自在牌匾上使用2008奥运“福娃”、“人文”、奥运五环标志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处罚;直属局查获一批假福娃玩具、挂件,其中挂件300余个、工艺品28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