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我市打传办赴淮北、德州、聊城考察学习打击传销经验 |
|
| |
|
|
| |
在副市长谌伟同志率领下,由公安、工商、综治以及田家庵区、谢家集区政府负责人共同组成的打击传销考察组一行,于8月19日至23日赴淮北、山东德州、聊城等地进行学习考察,收获颇丰。考察组认为,上述三市打击传销之所以取得成效,有四个方面经验值得借鉴。一是各级政府重视打传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政策宣传、人员教育、出租屋清查、流动人口登记的职责。派发“一张联系卡”、张贴“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坚决清理无合法证件、无固定场所、无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同时建立健全出租房规范化管理制度、暂住证办理监管制度,将外来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中。二是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将打击传销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辖区内出现传销活动,未及时取缔清除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打击传销的责任心。三是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实行打传工作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连带责任追究制。严格要求,明确责任,若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在惩处直接责任人员的同时,连带追究上一级领导的相关责任。四是强化出租房的管理,实现“以房管人”。淮北市制定了《淮北市禁止为传销行为提供房屋场所暂行规定》。房屋出租者自觉审查承租方情况,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宾馆、饭店逐户签订拒绝传销承诺书。对擅自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当地社区还联合供电、供水、供气部门,给予断电、断水、断气,从源头断绝了传销分子的生存土壤。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