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提高消费者对营业执照的认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问题

 
     
 

  工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二重性,一是代表办理执照的经营者具有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二是告诉消费者该经营者是受工商机关监督的,消费者在此消费是受到保护的。一般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或进行消费时,关心的只是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并不关心。如果我们不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对营业执照的重视程度和认知程度,经营者就不会从根本上增强办理营业执照的自觉性。因此,只有办理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得到消费者的“青睐”、能赚到钱,反之则被“轻视”、无钱可赚,甚至赔本、关门,才能引起经营者对办理营业执照的重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的问题。
  为此,作为工商机关,要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从而更好地做好取缔无照经营工作。
  首先,执法人员应怀有尊重营业执照的态度。营业执照不仅是市场主体的合法准入标志,更体现了工商机关市场准入工作的水平。每一个执法人员都要从内心深处去尊重它、爱护它,并带着这种意识去巡查、去执法,努力营造一个让消费者把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作为消费、接受服务的前提,经营者必须办好营业执照才能经营、才能赚到钱的良好氛围。其次,还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年检验照的严肃性,形成严格的制度,不可宽而无度;二是执法人员在巡查时,一定要强调经营者要“悬照经营”。对于不遵守规定的,要坚决按照工商法规严肃查处;三是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中,要明确规定购买无照商贩的商品不属于投诉范围,增强消费者抵制无照经营的自觉性,不给非法经营者提供非法经营的条件;四是对恶意无照经营并抗拒工商执法的无照经营者,应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追求其刑事责任。
  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管理工作是体现工商形象和执法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每一个工商执法人员用严格的执法去规范,用不懈的努力去宣传引导,才能使营业执照的作用植根于经营者和消费者心中,才能根除无照经营这一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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