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田[2006]76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换发

工商制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商所、股室、协会:

为认真做好工商制服的换发工作,加强工商制服和标志的监督管理,确保换装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市工商局工商财[2006]206号《关于认真做好换发工商制服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就我局换发新装做如下规定。

一、成立组织。

经研究决定,成立田家庵区工商分局换发工商制服领导小组。

  长:齐 

副组长:蔡善桐

  员:宋文、欧阳平、孙忠霞、何东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换发工商制服管理的各项工作。

  任:宋 

副主任:欧阳平、孙忠霞

二、严格着装风纪管理。

(一)全分局着装人员从2006年9月12日开始正式换发新式制服。

(二)新式制服换发后,原有的工商制服和标志一律停止使用,老式标志严禁流向社会,由各单位负责收回,上交分局财务室(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自换装之日起,所有换装人员一律实行着装上岗,无特殊情况不得着便装,非工作时间不得着装。

(四)必须按规定着装,标志佩带整齐,不得混穿混用,室外工作活动必须戴帽。

(五)重申着装纪律,不准着装购物,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着装进入酒店、宾馆和歌厅等娱乐场所。

(六)明确着装范围,这次换装人员应是在册在职国家公务员,非着装范围不得着装,着装范围人员不得外借服装,违者按规定追究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七)分局纪检督察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