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商田[2006]74号
关于印发《田区工商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工商所,股室,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田区工商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规范管理,现将《田区工商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九月四日
抄送:市工商局
田区工商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障我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确保计算机等设备安全,对全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分局统一管理”、“部门具体管理”的模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分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本使用管理办法所指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优盘、摄像机等各类相关办公设施。
三、安全使用要求
1、 办公室配备电脑是为了方便分局各部门资料贮备与信息处理,方便办公人员资料查阅,以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每位工作人员都必须用好办公室电脑。每个办公电脑均需部门负责人统一分配、管理,分局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将进行定期检查。
2、办公室电脑只能用于各部门内部的工作、学习。
3、严禁使用来路不明的磁盘片(移动硬盘、优盘、软盘、光盘等);自行携带的磁盘片应在使用前先杀毒再使用。各部门应该定期升级杀毒软件。
4、严禁利用办公室电脑炒股、博彩票、浏览不健康或非法、反动网站;上班或值班时间严禁下载、播放任何影视节目,不能用电脑玩游戏、聊天。
5、不得擅自在电脑上安装应用软件,尤其是与办公、学习无关的软件。如确需要安装,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如由于安装盗版软件或不当操作造成的故障,责任自负。
6、不从事破坏本局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传播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不发表有失国家政府形象的言论。
7、注意网络安全,使用电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害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四、硬件维护要求
1各部门应妥善保管、维护好电脑,做好防尘、防潮、防雷等工作。办公室电脑的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以及电脑桌都必须定期进行清洁工作,工商所、经检大队电脑和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由本部门负责。股室、协会办公电脑由其负责人指定统一分配使用,如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应填写维修原因、项目,上报办公室批准后,按照实际情况统一进行维修。如发生损坏、丢失、替换相关的电脑配件等,由部门负责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2、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办公室电脑。非部门工作人员禁止以任何方式查阅其他部门计算机内的各种数据信息,操作其他部门电脑(除部门负责人和计算机管理员同意)。
3、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尤其是下班时间。
五、资料管理
1、各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电脑内的各个贮存盘内的文件夹进行重新合理地分类,形成级级相连的树形目录。除操作需要,各部门不得任意增删档案与更改设定。
2、任何部门严禁对外以软盘或打印纸质方式提供企业的批量数据,却因工作需要必须提供的,须由对方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由分管局长审核签字获准后方可进行。
3、 各部门电脑内所有资料归分局所有,人员离开分局时需保证资料的完好。
4、 财务等相关电脑资料需注意保密。
六、计算机管理、使用人员安全职责
(1)直接对部门负责人负责,全权负责统一设置本部门计算机用户帐号,软硬件配置,设备调整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备案。
(2)定期备份计算机系统中重要数据、资料。
(3)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预防病毒入侵、非法数据写入。
(4)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及附局设备的硬件维护
七、邮件的收发
各部门均要设定固定的邮箱,及时收发邮件,邮箱地址上报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本暂行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施行。
联想电脑售后服务电话:6650029(联想淮南维修站)
6657223(金联公司)
6646075(张女士)
附:各部门计算机管理员名单
各部门电子邮箱
二00六年九月四日